以贈送小禮品為“誘餌”,利用高利息回報騙取老年人積蓄

來源:法治日報、長沙打非專線 編輯:陳如婧 2022-09-21 07:25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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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贈送小禮品為“誘餌”,利用高利息回報騙取老年人積蓄。近日,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對一起涉養(yǎng)老集資詐騙案二審宣判,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7年6個月,并處罰金10萬元。吳某、李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和3年,并處罰金5萬元,并責令退賠集資參與人損失 。

法院審理查明,劉某等三人共同開辦了一家“養(yǎng)老生活館”,打著“老人家幸福的晚年,用我們的愛心托起”“把父母交給我們,您放心上班去”的虛假宣傳口號,以街邊配發(fā)宣傳單、免費送雞蛋大米和免費旅游等噱頭吸引老年人進店;通過外出旅游集中上課、店內(nèi)抽獎等形式,謊稱“公司實力雄厚、對外有大額投資可獲得豐厚回報”,以此騙取老年人投資辦理季度會員、年度會員,承諾到期全額返回本息并享受高息回報。

該公司還以“先交錢先競得”的“搶福利”,“介紹新會員可獲得獎勵”等形式騙取更多老年人投資,先后詐騙23名老年人103萬余元。

法院審理認為,劉某等三人無視國家法律,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,數(shù)額巨大,其行為均已構(gòu)成集資詐騙罪,三人的犯罪行為嚴重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,社會危害性大,影響惡劣,后果嚴重,應予以嚴懲。

法官提醒,以“養(yǎng)生為名”把惡手伸進老年人的“錢袋子”,是近年來犯罪分子常用的詐騙手法。本案中,犯罪分子用“免費禮品”吸引老年人踏入“養(yǎng)生之門”、用“返本付息”套路吸引老年人走上“致富之路”、用“連環(huán)福利”圈套蒙騙更多老年人“入局上套”,讓很多老年人防不勝防、上當受騙。

詐騙分子往往利用了老年人對養(yǎng)生較為關注的特點,打著“關愛老人”的旗號,以投資理財獲取高額回報、富享晚年等為名重重設置陷阱。老年朋友要做到不輕信、不盲從,才能做到“不因小利而受大害”。

來源:法治日報、長沙打非專線

編輯:陳如婧

二審:袁勇杰

三審:匡文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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